信阳市委、市政府对网上热帖《强悍: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》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后认定,信阳市国土资源局11名处级领导干部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。同时,对相关人员作出责令写出检查、行政警告等处分;责令每户补齐应交的房款。(
想必信阳市调查组是应该清楚的。只因局长看中了政府花巨资收购的土地,就可以马上变成建官员别墅的用地,这种典型的以权谋私、侵占国有资产的做法,竟然被定性为“土地征用和建房手续是齐全的”。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?
既然“停止办理市国土资源局11名处级领导干部住房的房产手续”,为何要“责令每户补齐应交的房款”?停办房产手续,意味着这些官员不再拥有别墅的产权,那就不必补交房款;补交了房款,不是让他们合法拥有别墅吗?为何会出现前后矛盾的规定?所谓的补交房款,究竟是补交多少?为何没有明说?按照什么标准来补交?
让人搞笑的是“责令参与集资建房的其他10名处级领导干部写出深刻检查。”什么样的检查才是“深刻”的?即便是深刻的检查能够代替法律的处罚?如果仅仅一个检查,仅仅是一个处分,我想,任何人都会愿意为此付出如此低的代价。
其实,“最牛官员别墅群”是否称得上“最牛”,也是值得怀疑的,放至全国恐怕这根本不是最牛的。而即便是当今最牛的,恐怕以后会出现更“牛”的官员别墅,可这样的处理决定,却无疑是最“牛”的。这恐怕也是为何我们的眼前总会出现官员违规住别墅的根本原因。
政府在贴子上网之后,表现出积极的态度,这是值得称道的。但如此高高举起、轻轻放下的处罚,却实在是让我们怀疑信阳市政府究竟是在处罚官员,还是在保护官员?为何这么“牛”的别墅,信阳市政府却看不见,为何要等到网友曝光了以后,才作出处罚,而且是如此轻的处罚?这实在是让我们怀疑信阳市领导的能力。但愿信阳市政府对网友们的意见能够尽快作出积极的反应。是该有人要为此事引咎辞职了。
我想说有人为此引咎辞职是应该的,这还有什么疑问的吗?但我喜欢这个处理决定,当然首先我要能得到一套别墅,象那个网友说的警告我300次吧,我同样也会补交房款,还有我写检查的水平肯定不会比别人差,我会从思想深处找问题,写出的检查一定触及灵魂深处。只要我能得到一套别墅,没有别墅给一套公寓也可以,这年头能分到一套房子,也属祖上积福于我了,杭州的公房和商品房比,这其中的差价是多少,我反正是算不出来,但听说是成倍的。于是我也想接收警告处分,我也想做出深刻检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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